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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給水要求:

  燃煤蒸汽鍋爐給水進行蒸氣鍋爐鍋外化學處理,水質應符合GB 1576-2001《工業鍋爐水質》的要求,給水總硬度不大於0。03mmol/L。具體規定見鍋爐水質要求。

  2、鍋內水位:

  經常注意鍋內水位變化,使其保持在正常水位50毫米的範圍內,不得高於或低於水位,鍋爐水位表內的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動現像,如水面靜止不動,則水位表內可能有堵塞情況,應立即進行衝洗。

  3、熱水鍋爐水位表:

  每班應至少衝洗水位表一次,使水位表玻璃保持經常性清潔,確保水位清淅正確可靠。如發現玻璃墊圈漏水、漏氣時,應趕緊填料。如玻璃模糊不清,或水位線看不明確,雖經衝洗仍沒有效果時,應更換。

  4、給水設備:

  ⑴運行的給水泵是否正常,應有交接班時開車檢驗,如有故障立即進行修理。

  ⑵燃煤蒸汽鍋爐給水盡可能采取連續進水,控制水泵出囗閥門細水長流。

  5、蒸汽壓力:

  經常注意壓力變化,盡可能保持鍋內壓力穩定,勿使壓力超過許可工作壓力。

  6、壓力表:

  壓力表彎管每班衝洗一次,檢查壓力表是否正常,如發現壓力 表損壞,應立即停爐修理或更換。壓力表精度不小於2。5級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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